有缘千里来相会 以“拳”会友铁窗泪?轻微伤赔偿费用一览表
接警后,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,并将打架者杜某、史某、杨某等五人带出所调查打架的起因
经查,杜某、史某、杨某等五人来自重庆、西安、四川等地,当晚相约在该宵夜店吃宵夜。酒过三巡、菜过五味后,几人便天南海北闲聊,谁知几句话不对付,便发生了口角。双方愈演愈烈,争吵中起了肢体冲突,随即上升为动手打架,一场混战过后,最终造成几人不同程度的受伤。
酒醒后,几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,然而为时已晚。目前,杜某、史某、杨某等五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。
轻微伤的打架成本=5日至15日拘留+500元至1000元罚款+医药费、误工费等赔偿+因拘留少挣的工资
打架附加成本=民事责任费用(诉讼费+律师费+医药费+误工费)+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+心情沮丧郁闷+名誉形象受损+家人朋友担忧+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
除此之外,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,犯罪记录伴随终生,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、参军、入党、出国、留学、就业都可能受限制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二条【聚众斗殴罪】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三条【犯罪未遂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是犯罪未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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